1、取得时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持有时——现金股利和利息
(1) 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2) 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应收股利/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利息
3、期末计量
B/S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余额(双方向的调整)
(1) 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B/S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处置时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分步确认投资收益
(1) 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2) 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例3 甲公司2006年3月10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丙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准备短期持有,共以银行存款支付投资款458000元,其中含有3000元相关交易费用。2006年5月10日,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元。2006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5元/股,2007年2月18日,甲公司将所持的丙公司的股票的一半出售,共收取款项260 000元。假定甲公司无其他投资事项。
要求:
(1) 编制甲公司取得投资、收取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2) 计算甲公司2007年出售的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出丙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1) 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55 000
投资收益 3 000
贷:银行存款 458 000
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应收股利 4000
贷:投资收益 4000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应收股利 4000
2007年B/S表日按公允价值(500 000)调整账面余额(455 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5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 000
(2) 甲公司2007年出售的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60 000-(455000/2)=32 500
(1) 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26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27 500
——公允价值变动 22 500
投资收益 10 000
(2) 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5 00(45000/2)
贷:投资收益 22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