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 > 财务估值 > 五、参考资料 > 6、应收票据

(3) 应收票据到期日与到期价值的确定    

  •    1、到期日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例如4月20日开出的60天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为6月19日。如约定按月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在计算时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到期月份无此对日,应按到期月份的最后日确定。例如8月31日开出的6个月商业汇票,到期日应为下年2月28日(若有29日为29日);若此汇票为 8个月时,到期日应为下年的4月30日。

      2、到期价值的确定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 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

      1000×(1+10%×90/36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