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 > 财务估值 > 五、参考资料 > 52、应付股利

(5) 对应付股利的检查    

  •    企业的应付股利,是指按协议规定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对企业而言,这显然是抵减企业财务成果的经济事项,从负债角度看,它又是企业资产的抵减事项,因此对应付股利进行正确核算,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也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出现账外资金和资金体外循环的舞弊现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⑴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⑵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⑶ 提取公益金。

      ⑷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的逻辑关系是: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企业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对应付股利的业务检查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以上原则和规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法与数额是否与投资协议和经济合同的规定一致,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或虚增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向投资者转移利润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