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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    

  •    企业由于借入长期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如长期借款利息、汇兑损益等的处理,可以采取两种方法:

      一是于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是予以资本化。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对长期借款费用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法:

      1、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周转而借入的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2、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购建固定资产所借款项除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3、在清算期间所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4、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价值;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